山西省農業(yè)機械發(fā)展中心關于征集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
種類范圍及補貼額一覽表建議的通知
- 來源:
- 農機裝備部
- 作者:
- 趙雷雨
- 發(fā)布時間:
- 2023-02-17
晉農機裝函〔2023〕3號
各市農機(現(xiàn)代農業(yè))發(fā)展中心、有關單位及農機生產企業(yè):
根據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〈2021—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(農辦計財〔2021〕8號)、《山西省農業(yè)農村廳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〈2021-2023年全省農業(yè)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晉農機發(fā)〔2021〕5號)要求,為進一步優(yōu)化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補貼額一覽表,提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科學性、精準性和實效性,擬征求相關建議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內容
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、丘陵山區(qū)特色農業(yè)生產急需機具和高端、復式、智能等農機產品,結合本地農業(yè)生產實際,提出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補貼額一覽表分檔建議。
(一)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
在《2021—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(2022修訂)》(詳見附件1)之內,《山西省2021-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(2022年修訂)》(詳見附件1)之外,研究提出擬列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品目。
(二)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分檔
根據《2021—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(2022修訂)》(詳見附件2),對未列入我省現(xiàn)有一覽表的品目,提出擬列品目及相應分檔參數(shù),所提品目為通用類的,按照《2021-2023年全國通用類農業(yè)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》(2022修訂)(詳見附件2)執(zhí)行分檔,需要增加非通用類品目的,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相鄰省份分檔案例,提出分檔建議。
二、有關要求
(一)研究提出建議。
各市要廣泛征求基層意見,從必要性、可行性、經濟性等方面,科學提出新增補貼機具品目和一覽表分檔的意見建議。生產企業(yè)要按照實事求是、技術人員把關的原則,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一覽表分檔建議,并據實提供銷售數(shù)據。
(二)材料報送要求。
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新增品目相關建議參照附件1填寫報送,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相關建議參照附件2填寫報送。以市級農機部門或企業(yè)為單位報送材料,如無建議也需報送情況說明。
(三)及時報送材料。
3月5日前將電子版和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(fā)送至郵箱。聯(lián)系郵箱:sxnjbt@163.com,聯(lián)系電話:0351-4032979。
山西省農業(yè)機械發(fā)展中心
2023年2月17日
- 責任編輯:
- 李舒婷
- 審核:
- 張文柱
- 審定:
- 任建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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